美国法官对新入籍公民的讲话太震撼

2015-04-04 14:33:06 美国移民


▼(1)首先是作为公民的权利。

 

入籍后,你不应该变成亚裔美国人、非裔美国人、甚至墨西哥裔美国人、越南裔美国人、华裔美国人等,入籍了你就是美国人,你的权利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,受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保护,其中第一款明确指出,“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,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。任何一州,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;不经正当法律程序,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、自由或财产;在州管辖范围内,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”。(这一条回答了国内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对“二等公民”的评论)

 

▼(2)其次是作为美国公民与他人、社区、国家和世界的关系。

 

法官再次强调了美国三权分立、尤其是以“我们人民”(We the People)为核心的宪法,鼓励新移民对社区、国家和世界事务的参与、尊重和关爱,增加对政府的了解和监督,加强服务的承诺和对社会责任的履行。

 

▼(3)最后是美国公民和自己的关系。

 

美国是一个公民社会,每个公民都要做到自我约束(self-control)和自力更生(self-reliance),这包括对自己和家人身心健康的关爱、对欲望的控制和对自力更生精神的鼓励等。

 

这位联邦法官的寄语中并没有任何爱国主义教育的色彩,相反充满的是对公民本身权利的关照和保护,这种对生命个体的尊重给我和其他在场的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,其效力胜过千万次空洞的说教宣传,让人自然而然产生出对于国家的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自豪感。说穿了,“美国梦”的主体不过是“个人”和“美国”,前者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人生,而后者为前者实现目标提供保障,这种在个体进行自我追求的同时又强化了其对于美国的国家认同,即是美国的公民意识罢了。